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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溪市联明村出了46号预征收公告,有什么规划吗?主要做什么开发。
慈溪市-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回复:
亲爱的网友,您好!1、根据目前科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,潮塘江北侧地块用作商业和居住用地;2、结合宁波至慈溪城际铁路建设规划,将在科教园区潮塘江北侧地块设置大学城站,也需对地块进行征用。
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规定,因实施慈逍林Ⅲ202201#(慈溪市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绿化配套工程)建设项目,拟征收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.3533公顷。四至范围:东至联明村耕地;西至联明村耕地;南至慈溪市客运中心站;北至慈白沙Ⅲ202101#-8地块。
二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逍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对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(含权属、面积等)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。
三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
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。
慈溪市人民政府
2022年7月29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规定,因实施慈逍林Ⅰ202202#地块建设项目,拟征收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5.7103公顷。四至范围:东至慈溪市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、联明村耕地、林西村耕地;西至联明村耕地、联明村宅基地;南至联明村耕地;北至慈溪市中横线公路二期工程。
二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逍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对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(含权属、面积等)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。
三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
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。
慈溪市人民政府
2022年7月30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规定,因实施慈逍林Ⅰ202203#地块建设项目,拟征收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,白沙路街道高河塘村、西华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,白沙路街道高河塘村、西华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.3408公顷。四至范围:东至联明村耕地;西至联明村耕地;南至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建设项目;北至联明村耕地。
二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逍林镇人民政府、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对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(含权属、面积等)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。
三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
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。
慈溪市人民政府
2022年7月30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规定,因实施慈逍林Ⅰ202204#地块建设项目,拟征收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.7531公顷。四至范围:东至联明村耕地;西至联明村耕地;南至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建设项目;北至联明村耕地。
二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逍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对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(含权属、面积等)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。
三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
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。
慈溪市人民政府
2022年7月30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规定,因实施慈逍林Ⅰ202205#地块建设项目,拟征收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慈溪市逍林镇联明村、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2.2440公顷。四至范围:东至寺马线;西至联明村耕地、联明村宅基地;南至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建设项目;北至清水湾路(客运中心站寺马线)建设工程。
二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逍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对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(含权属、面积等)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。
三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
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告。
慈溪市人民政府
2022年7月30日
综合来源:民生e点通、慈溪市政府公开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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